非凡的回答
这不是疑似让王某璞背锅,就是要他来背锅。
王某璞百分之一百在领取《工程暂停令》的文件上白纸黑字签了名。
这个签名就是死档,根本没有翻身的余地。
除非他当晚就赶到工地,或者在工地上班前到达,在开工前拿到对方负责人签字的签收回执。
王某璞当时的想法是先领取《工程暂停令》,第二天上班后赶到现场传达。
结果自己还没有赶到,就出事了。
他有接收文件的签名,没有在出事前送达,这就是刑事罪名成立。
按照法律抠字眼的精神,他就算是提前到达了,结果没有在现场找到负责人拿到签收回执,他即便是在现场对工人说必须停工,工人没有执行,出现事故,他同样要负刑责,只不过有从轻的情节。
这件事最大的教训是什么?
那就是签字一定要谨慎,实习生不在任何文件上签字。
实习生签什么字?
签字是要负责任的。实习单位就是要欺负实习生。
为什么各主要负责人没有刑责?
他们在事发前出了《工程暂停令》,实习生签字领取了文件。
这个时候,实习生就是一个成年人,而且是受过大学教育的大学毕业生,有最基本的判断能力,拥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
签字就是背责,签字就是死档,完全没有翻身的余地。除非没出事,运气好。
所以,这件事的教训就是实习生坚决不要任何文件上签字。要实习生签字就是要将责任推到实习生的身上。
当日晚,四工区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李某超、生产经理耿某、安全总监孙某一商议制发《工程停工令》,耿某签字后安排王某璞送达给丞达公司。
耿某签字是同意《工程停工令》,所谓的安排就是让王某璞领取文件。
王某璞也不是完全无辜。没有将《工程停工令》当回事,他是跑现场的质量员,自己也清楚为什么要下达《工程停工令》,没有将人命关天当回事,还是按部就班走程序。哪怕是王某璞将《工程停工令》拍照后微信发给施工现场负责人,也没有这么大的责任。王某璞自己本身就有点官僚主义作风。一个实习生还在实习阶段就已经沾染了这些恶习,靠着运气好一步步做到了工程师,甚至总工程师,这不过是一个新的官僚诞生。这次不出事,搞不好以后要出更大的事。
王某璞如果有安全生产这个责任心,他拼死也要想办法,有着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单纯和初心。他是被上面的安了戥子,但是他自己也没有当回事,没有将施工兄弟的命当回事。
上面的把责任交给你,你就可以只想着自己避责,不想着施工兄弟的命吗?《工程停工令》就是用来救命的东西。
你同情他,他要是这次躲掉了,下一次死更多的人,那又当如何?你以为官僚主义是怎么来的?
实习生本该有天然的正义感,老油条作风本不该是实习生这个阶段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