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耗材范围,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阿源老师的回答

全文一共十五点:

(一)推进医用耗材分类和代码统一、(二)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耗材范国、(三)逐步实行医保通用名管理、(四)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五)稳步推进医用耗材目录准入管理、(六)规范医保目录确定程序、(七)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八)统筹优化支付政策、(九)稳妥有序推进支付标准工作、(十)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十二)建立医保支付监测评估机制、(十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十四)加强备案管理,逐步提升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五)做好政策衔接,强化宣传引导

第一点是说耗材编码的

以前基本各省都有自己搞一套耗材编码,在这个通知出来之前,不少地方就有在改用国家编码。

比如2023年8月28日,广州平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应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据通知,广州平台挂网耗材编码信息(国家医保代码尚未覆盖的品类除外)与国家医保代码不一致的,需在9月8日前完成维护,逾期暂不予挂网交易。

新版耗材编码包含以下信息:

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耗材范围,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

耗材编码不一致,一是企业跨地区投标时增加了工作难度,每个地方都要重新对应自己产品的编码及相关信息;二是也有利于企业规避价格监管。

第二点是说技耗分离

里面提到的「逐步将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范围」,应该是说以前「如口罩、手套、酒精、碘伏、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耗材不可单独收费,它们的价格是列在医疗服务项目的,这一次改革后就要单独计费了。

但是存在极少数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列入“负面清单”,仍然不会单独收费。

第三点增加通用名

和第一点的作用差不多,就是让耗材名称统一,并且通用名比编码更加有可读性,这就不多说了。

第四点是说医保定位

也说了医保的定位是保基本,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原则上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惠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以及非洽疗性康复器具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于国家明确要求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耗材,坚持原规定。

说得还是比较清楚的。

第五点建立准入目录

医保目录相信关注医保的人也不陌生了,这个基本就是明确哪些可以报销,报销多少。

里面提到「现阶段已经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地区,暂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基础,逐步向医保通用名管理过渡。」就和第一、二点呼应了。

第六、七点都是说目录的管理机制

要有确定程序,要有增减。

第八、九、十点聊医保如何支付

DRG、DIP肯定还要继续推行的,然后提到了「逐步淘汰单纯依据费用水平分段支付、一刀切的定额或限额支付等较为粗放的支付政策。各统筹地区可统筹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参保人负担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价格或费用较高的医用耗材设定先行自付比例」,这个就看各省市的经济水平了。

第十一到十五点主要讲部门管理和监管的

主要还是医保局的工作内容,这些我就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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