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找的仵作为什么什么都交代了,不怕西门庆等人报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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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鱼的回答

何九叔最终能从这件事中全身而退,当然是有原因的。

毕竟,他们夫妇两个费尽心机,走的每一步都是要在西门庆的势力和武松的武力之间取得平衡,夹缝中求生存。

他的策略包括:为了撇清干系,坚持不受贿,既没拿大官人的封口费,也没拿潘小姐的辛苦费;还包括,努力保存物证和人证,却拒不指认奸夫。

当然,说出武大的真实死因之后,作为本案关键证人,武松一定会全力保证何九的安全,直到搞死西门庆为止。

事实上,武二也这么做的。

九叔面临的法律问题

先说一个背景,在西门庆和武松之外,何九其实还需要面对另一个压力——国家的法律。

按照宋律,验尸者如果对尸体不加检验、延误时辰、不亲自到场、欺瞒死因、错验伤势,这些统统属于犯法。

武松找的仵作为什么什么都交代了,不怕西门庆等人报复吗?

《洗冤录》开篇第一页就说:

诸尸应验而不验;或受差过两时不发;或不亲临视;或不定要害致死之因;或定而不当,各以违制论。
其事状难明,定而失当者,杖一百,吏人、行人一等科罪。
卷一《条令》

何九叔作为阳谷县殡葬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团头,即行帮头目),本身就肩负着检验尸体、主动向上汇报案情的责任(今天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同样如此)。

虽然不是公门中人,但如果在验尸过程中受贿、徇私,他将与公人同罪处理。

诸行人因验尸受财,依公人法。
(同上)

何九当然懂法,一旦把被毒死的人以“病死”入殓上报,自己便成了协助毁尸灭迹的共犯,甚至于,只要收了西门庆的钱,他就已经触犯了法律。

可糟糕的是,西门庆强迫他收下银子的时候,并没告诉他前面是个火坑……

幸好九嫂的脑子转得快,提出了一个周全的方案:银子先存着,如果武松回来后,对哥哥的死因不做追究,那时才“留西门庆面皮,做一碗饭”。

可见,何九“收钱办事”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能把自己搭进去。

他的原则是:不主动得罪西门庆,但也一定给自己留条退路。

只是这“退路”两字,实施起来颇费思量。

退路之一:绝不收钱

“武大之死”一案中有两个证人:郓哥和何九叔。

他们的证词不可避免都要触及西门庆,但两人的行事方式截然相反:一个不知好歹,一味去“撩蜂剔蝎”;另一个极知利害,处处要摆脱关系。

郓哥主动参与,明知在茶坊里幽会的人是西门庆,还唆使武大去捉奸,摆明了自己“作死”。

何九叔被动卷入,是西门庆倒送上十两银子有求于他,在没有十足的把握和更大的靠山之前,他绝不先开口说出真相。

如果说郓哥是道行尚浅的小滑头,那何九便是在市井修炼已久的老甲鱼。

以受贿这件事为例,西门庆拿出十两银子后,又告诉何九,“少刻他家也有些辛苦钱”。可自打发现武大死得蹊跷,何九便打定主意不碰这烫手的钱。

而且他连证人都找好了——手下的伙计。

武大入殓时,他吩咐伙计两件事,第一问清几时出殡,第二就是“我不要钱”:

我中了恶,去不得。
你们便自去殓了,就问他几时出丧,快来回报。
得的钱帛,你们分了,都要停当。
与我钱帛,不可要。

于是,入殓归来,“火家各自分钱散了”。

再后来,面对武松时,何九又特别强调:“只是火家自去殓了尸首,不曾接受一文”。

“钱”这个细节被提到了三次(果然,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反复宣告何九没有收钱!没有收钱!没有收钱!

既然分文未取,那就有了脱身的资本。

“诸行人因验尸受财,依公人法”,在这条法律面前,何九叔不着痕迹地为自己安排了退路,丝滑得像条泥鳅。

退路之二:演技加持

作为整天和死亡打交道的人,何九什么样的死人、活人没见过?

按小说的话讲,他炼就了一双“五轮八宝犯着两点神水”的眼睛。

凭这双眼,他一下就看清武大郎“面皮紫黑,唇上有齿痕,七窍内还隐隐有血”,也一眼就看穿潘金莲的假哭造作背后肯定有隐情。

九叔还有一身戏精的本领,咬破舌头假装中恶这招,虽然是急中生出的智慧,但演得出神入化、演得瞒天过海,连王婆这样的老法师都被骗过了。

不光如此,他编瞎话也是杠杠的——看他对王、潘两人说的,就没一句是真。

比如一进武大家门,王婆说久等你多时了,何九答:

便是有些小事绊住了脚,来迟了一步。

这是谎话,明明是被西门庆拦住吃了一个时辰的酒,说了些不可告人的勾当才耽误了。

然后看到小潘假哭着出来,何九说:

娘子省烦恼,可伤大郎归天去了。

这是套话,借着和家属搭话的机会,他把潘金莲上上下下瞧了个遍,一直看到骨子里去。

然后武大火化那天,他手提一陌纸钱来到火葬场,对王婆和潘金莲说:

小人前日买了大郎一扇笼子母炊饼,不曾还得钱,特地把这陌纸来烧与大郎。

这是假话,就为给自己今天的出场找个借口,但假得自然顺畅,毫无破绽。

接着,他又主动撺掇着赶紧让把棺材烧了,王、潘表示感谢,何九又说:

小人到处只是出热(指热心给人帮忙)。
娘子和干娘自稳便,斋堂里去相待众邻舍街坊,小人自替你照顾。

这真是鬼话了,明明是自己心怀“鬼胎”,惦记着要偷骨头,一张口却说成是在热心助人。

九叔无论是演技还是心理素质都相当过硬,否则也不可能在西门庆和武二郎之间周旋。

退路之三:有凭有据

何九早就想过会有面对武松的一天,到时候该说什么、不说什么,心里也不知道排演过多少遍,都再三权衡过了。

来看他是怎么面对武松的。

第一个问题:“你只直说,我哥哥死的尸首是怎地模样?”

由于尸体已经烧化,武二想要的只是口供,可没想到何九叔掏出一个布袋和一张纸。

居然还有物证和人证!

古代的医学当然没办法验DNA,但人骨和兽骨还是能分得清,骨殖酥骨,显示死者生前曾经中毒。

也就是说,阳谷县的火葬场最近烧了一具中毒身亡的尸体,奇怪的是,却没有人来报案。

现在,殡葬业团头何九实名举报骨头属于家住紫石街的武大郎,火化于某年月日,自己虽因中恶未能亲自参与入殓,但出殡那天曾经亲临化人场。

当天的送葬人有:***、****、***……(一串名单),这些人都可以证实何九那天确实到场。

回头来看,何九提着一陌纸钱去火葬场“拜祭”武大这一番举动,不光为了偷骨头,同时也刻意创造了一个在场证明:他要让所有送葬人都看到自己的出现。

然后,武松的第二个问题:“奸夫还是何人?”

这时九叔回答:

却不知是谁。

何九面对武松的陈述以“小人并然不知前后因地”作为开头,然后死死咬住两点:

第一,武大确实死于中毒,但我没说一定是谋杀;

第二,我可没说有奸情,更不知道谁是奸夫。

正因为何九的供词没能提供杀人的动机,所以武松还需要去找郓哥,要把两人的证词合在一起,才能得出“西门庆与嫂通奸,下毒药谋杀性命”的结论。

骨头+名单,是真凭实据;不指认奸夫,是因为口说无凭,总之,九叔绝不会做任何没有把握的事,所以,你抓不住他的把柄。

(PS:1、以现代医学角度看,中毒身亡者未必全身的骨骼酥黑,这事就和用银针验毒一样不可靠,但古典小说通常这样设定,在此不做讨论;

2、火化,不是古时汉人丧葬的首选,宋代法律甚至明令禁止,可因墓地昂贵等原因,民间私下仍然有人这么干。但亦可推知,正常情况下,一个县级火葬场每月火化的人数绝不会很多。)

退路之四:原告护佑

按何九叔的本意,并不想去县衙作证,推出了郓哥之后,他就准备撤退了。但武松没给他这个机会。

何九叔道:“小人告退。”
武松道:“且随我来,正要你们与我证一证。”
把两个一直带到县厅上。

武松几乎是以半胁迫的方式将两个证人带上公堂,当天又把他们强留在自己位于县衙的房间里。

这是看守,也是保护。

在哥哥的冤情没有昭雪之前,武松绝不会让证人脱离自己的控制。

第二天,得知上诉被知县驳回,武松回到房内:

叫土兵安排饭食与何九叔同郓哥吃,留在房里:“相等一等,我去便来也。”

但大大出乎何九的意料,武松所谓的“去去就来”竟然就是去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

何九等来的是西门庆的人头。

如果梳理一下时间线能发现,从武松回家发现哥哥去世,到他斗杀西门庆为止,前后不超过三天时间:

第一天,安排祭奠,通宵守灵;

第二天,寻访证人,立刻上诉;

第三天,迅速复仇,手刃仇家。

所有人都想过,武松回家之后必然要祸起萧墙,但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这速度、这手段,超乎想像。

而从武松去找何九叔查问哥哥死因的那个清早开始,九叔就一直处在他的掌控之下。

此时的西门庆则忙着打点知县,忙着向王婆和潘金莲通风报信,自顾尚且不暇,根本没来得及去“报复”何九。

然后只隔了一天,他就成了武松的刀下之鬼。

自此,何九叔也彻底安全了。

2024.6.15

关于“武十回”我写得比较少,有兴趣的可以瞧瞧:

武大郎的外号“三寸丁谷树皮”究竟应该怎么解读?水浒传为什么给武松安排一个比较狼狈的出场方式,一个蜷缩烤火的避难者?《水浒传》武松称只要打天下硬汉,为什么血溅鸳鸯楼杀马夫、丫鬟,还寻三个妇女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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