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炒小萝卜的回答
感觉就是恶意的收费,如果要罚三千,拿出证据出来,简单的掉一下监控,分分钟酒可以明确的事。
整理一下这个事件过程。
这位汤先生他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时开了2间房,住3个晚上。
办理入住手续时,酒店前台要求会员签署承诺书:如您的预订在本酒店住宿期间,发生了违规转让会员礼遇的情况,酒店将会收取您500元/晚的差价费用,此费用包括:早餐、房间升级、行政礼遇、会员欢迎品等。
但是在他退房后,酒店经理就打电话给他说,调取了他入住期间每晚的监控,发现他夜不归宿,要多收取500元/间·晚的差价。
汤先生表示晚上没回房间,倒时差在外面玩,白天才回房间休息。
但是酒店工作人员不理会我的解释,直接从我交的押金里多扣除3000元,作为第4个晚上的房费列入账单,收费凭据上不是注明罚款,而是房费。
这个签署承诺书不是什么霸王条款,只要是自己用,没什么担心的事,如果是给别人用,打着占便宜的心思,被罚也是理所当然的,大家都要有契约精神。
从酒店管理的角度来看,希尔顿有权制定并执行自己的规定和政策,以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营和客户满意度的维护。
如果酒店怀疑客人转让会员价房,那么根据酒店的规定进行处罚也是情理之中的。
然而,关键的问题在于,酒店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客人确实存在转让行为,而不能仅凭怀疑就做出处罚。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希尔顿对客人的处罚必须合法合规,如果希尔顿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客人转让会员价房,就擅自罚款,可能涉嫌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
当然罚款行为本身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也有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即使酒店有充分证据证明客人存在转让行为,其处罚行为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罚款金额必须合理,不能过高,罚款程序必须公开透明,不能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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