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沈同学的回答
核心重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苹果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原告诉求被驳
翻译一下就是,苹果确实垄断,但不能判他,至于为什么,这个就很复杂了
今年3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对苹果公司处以18.4亿欧元的罚款,苹果最终屈服
今年3月苹果正式官宣在欧盟地区实行全新的“苹果税”政策,抽佣从30%(标准企业)和15%(小型企业)下调至17%和10%
今年1月,App Store美国地区的政策也进行了调整,正式支持第三方支付方式,苹果抽成比例从之前的30%(小企业15%)降至27%(小企业12%)
2021年9月,韩国正式实施《电信业务法》修正案,禁止手机软件市场运营商向软件开发商强加自家支付系统,并允许政府以防止用户遭到损失、保护用户权益等为由对应用市场运营商进行调查
韩国成为全球首个禁止谷歌和苹果等强制开发者使用其支付系统的国家
而苹果在韩国将佣金率下调至26%
说明你不搞他,他就不会修改的
你和他死磕,他就认怂
iPhone买会员比安卓贵,所以消费者不满意,才选择起诉苹果
2021年1月金某将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上海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前述两被告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通过“应用内购买”收取交易金额30%佣金的不公平高价行为
停止要求“应用内购买”只能选择IAP系统进行支付的强制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的行为
其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其中包括金某在苹果应用商店与安卓应用商店购买四个App会员的差价共计219元
某个视频网站上面,安卓端连续包年、连续包月的会员价格分别为148元、18元
而在苹果端,相应价格分别为198元和30元
其他软件也都一样,有类似是情况
律师表示,坚持认为苹果公司在中国征收全球最高的‘苹果税’
且不开放第三方支付和第三方下载渠道的做法,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所以将针对本案继续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所以我非常支持和苹果死磕,但就是不知道官方会不会比较维护苹果
苹果对App Store上所有应用的数字内容消费抽取15%~30%的佣金
每当苹果用户通过苹果手机应用商店付费下载App或在App内部购买数字商品/服务时,苹果公司会扣留交易金额的一部分作为“过路费”,再将剩下的转给相应的App开发者
如果不接受“苹果税”的提成安排,或者应用程序内置有隐藏的其他支付方式,苹果公司将径直下架该款应用程序
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多开发者和用户不满了
前不久美国司法部长加兰表示:苹果在2023财年的收入为3830亿美元,净利润为970亿美元
这一数字超过了财富500强中的任何其他公司,以及100多个国家的GDP
但苹果的成功并不是源于卓越的产品,而是其“排他性”策略的结果
苹果公司广泛的排他性行为使美国人较难更换智能手机,破坏了应用程序、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并给开发者、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超出寻常的成本
如果苹果不受挑战,这家公司只会继续加强其智能手机的垄断地位
美国司法部将在未来大力执行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免受较高价格和较少选择的影响
所以美国现在想要打破苹果在智能手机领域的垄断地位
美国司法部表示,不排除分拆苹果
最近美国司法部联合美国十几个州和地区的总检察长,一同对苹果公司提起民事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垄断或试图垄断智能手机市场
在这份长达88页的起诉文件中直指iPhone操作系统和封闭的生态
声明中主要列举了苹果构成垄断和排他的五大典型行为:
一,限制跨平台应用
苹果对应用做出限制,导致它们无法在不同设备上提供一致的用户体验,用户在不同平台上使用同一款应用时,可能无法获得一致的体验
二,限制流媒体游戏和应用
苹果对流媒体服务的限制迫使用户支付了更昂贵的智能手机硬件费用。用户本可以在不购买昂贵苹果设备的情况下玩到这些游戏、享受这些高质量视频
三,安卓用户的消息和视频体验不佳
iPhone拒绝将其他软件的短信与自己的iMessage应用程序整合在一起,导致iPhone用户和非iPhone用户在发送视频或接受信息时会出现错误及体验不理想
四,让智能手表变得不智能
Apple Watch手表对iPhone的依赖使得苹果将用户锁定在了iOS生态中,iPhone与第三方智能手表的配合则不够理想
五,拒绝全面开放数字钱包
苹果限制轻点支付功能、限制第三方开发跨平台数字钱包,损害了企业和客户在手机上独立于苹果之外进行安全数字交易的能力
近年来,苹果利用这些限制,对从App Store下载和购买的应用收取30%的税
苹果此次垄断诉讼案与上世纪90年代美国司法部对微软提起的反垄断诉讼有不少相似之处
1998年5月18日,司法部联合了19个州控告微软多项垄断行为,主要包括违法进行排他性销售安排、将IE浏览器与Windows系统捆绑销售、使用不法手段垄断浏览器市场等
在司法部看来,微软的免费策略尽管短期内让消费者受益,但长期来看,这一行为会把很多中小公司挤出市场,阻碍了竞争对手的发展,也就扼杀了创新活力,最终会减少消费者的选择,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2000年6月,法院做出正式判决,要求微软停止捆绑销售行为
并且还计划将微软一分为二
一部分运营操作系统业务,另一部分运营其它软件业务
最终微软免于被一分为二,但还是付出了高额和解费用并开放部分源码的代价
美国司法部认为,苹果没有吸取微软“反垄断”案子的教训,反而“变本加厉”
苹果利用其市场地位,破坏了原本可以让用户更容易选择不同操作系统的技术
诉讼中提到,苹果采取了许多与微软相同的策略,拥有垄断地位本身并不违法
但使用某些手段来维持或保持垄断地位是违法的
诉讼中指出,1998年苹果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批评微软在操作系统领域针对苹果的垄断行为和“肮脏策略”,并“求助于司法部”,希望微软可以“公平竞争”
而今,苹果自己却对竞争对手实施了更严格的限制,那时苹果用户可以在Windows电脑上使用iPod,微软也没有对从苹果iTunes商店下载的每首歌收取30%的费用
苹果这次处理这些麻烦肯定要花很多钱,就和过去微软一样
美国司法部认为苹果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于1998年微软的反垄断案
现在他们需要另一场里程碑式的反垄断行动,来推动科技创新
美国反垄断法起源于1890年的《谢尔曼法》
而针对科技巨头的主要参考案例就是20世纪90年代微软的反垄断诉讼
从1998年持续到2001年,最终以微软付出了18亿美元的和解费用、禁止参与可能损及竞争对手的排他性交易以及开放部分源码的代价告终
针对于苹果的反垄断,苹果要花非常多的钱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