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太年的回答
会吃。
唐宋之前,关于市民阶层的夜宵文字很少,主要是权贵阶层的小规模尝试。
像是《史记》就在《滑稽列传》记过一笔,“齐威王之时喜陷隐,好为淫乐长夜之饮。”
唐代的宵禁一度很严格,能自行活动的地方少。中晚唐时期,部分大城市的宵禁开始松弛。
京城诸街,每至黄昏,遣人传呼以警众。周遂奏诸街之鼓,每击以警众,令罢传呼,时人便之。
《旧唐书·马周传》
市民阶层的夜宵,要到两宋才进入活跃期,后面的元明清也实行了宵禁,清朝中后期开始松弛及至废弃。
宋书《梦粱录》写南宋都城临安(即今天的杭州)风土人情,里边有提到夜宵等事。
当时的除夕,内务府辖下的意思局,会专门进呈“消夜果子盒”,这里的消夜,言简意赅,以食物来消磨长夜。
那时吃的啥,吃的时鲜的果子、腌制的蜜饯、糖饯。
除夕,内司(内务府)意思局(宫中机构)进呈消夜果子盒,盒内簇(集合)诸般细果:时果、蜜饯、糖饯等品。
宋末元初,吴自牧《梦粱录》
冬天时鲜果子有哪些?
以北宋时期的开封府为例,则有饿梨、榅桲等。其中,温悖的样子如上图,这种果子香气很浓,果肉却硬,生吃费牙口,常常腌制或者煮熟再食用。
京师地寒,冬月无蔬菜,上至宫禁,下及民间,一时收藏,以充一冬食用。于是车载马驼,充塞道路。时物:姜豉、䐑子、红丝、末脏、鹅梨、榅桲、蛤蜊、螃蟹。
北宋晚期,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九·立冬
南宋第二个皇帝孝宗赵昚曾在冬月和元宵灯会期间,多次点外卖/夜宵,商家喊“直(值)一贯”的市井食物,他大手一挥,让人直接给双倍价钱,“犒之二贯”。借助周密的文字,今天的我们,甚至还能知道宋孝宗偏爱的一部分夜宵美食,比如李婆婆鱼羹、南瓦张家圆子。
隆兴间,德寿宫与六宫并於中瓦相对。令修内司染坊设着位观。孝宗冬月、正月孟享回,且就看灯买市。帘前堆垛见钱数万贯,宣押市食,歌叫直一贯者,犒之二贯。时尚有京师流寓经纪人,如李婆婆鱼羹、南瓦张家圆子之类。
宋末元初,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德寿买市》
芋头一类的食物。
也有人拿来当夜宵,其中最为知名的例子,当属苏轼。
当年,他被贬到惠州一带,生活的条件大不如前,屡遇困顿。
十二月二十五日,酒尽,取米欲酿,米亦尽。
北宋,苏轼《和陶岁暮作和张常侍》
在这么一个大的背景下,绍圣三年(1096年)的除夕前两天、除夕当天,苏轼吃的夜宵是带着地方家常气息的芋头。
苏轼自己在《记惠州土芋》也说,除夜前两日啊,夜里太饿了,幸得老朋友吴复古(字子野,号远游)煨了两枚芋头来吃,味道甚美。
丙子(即前面说的绍圣三年)除夜前两日,夜饥甚,远游煨芋两枚见啖,美甚。
北宋,苏轼《记惠州土芋》
两天之后,除夕的夜里,苏轼再次外出拜访吴复古。
这一次,老友俩利用牛粪来煨烧芋头,芋热肉烫,饥肠辘辘的肚子也得了可观的满足,神情亦慵懒,“山人更吃懒残残”。
松风溜溜作春寒,伴我饥肠响夜阑。
牛粪火中烧芋子,山人更吃懒残残。
北宋,苏轼,《除夕访子野吃烧竽戏作》
像芋头这类食物,当代的城乡镇仍有不少地方在食用。
冬夜天冷易饿,利用炭火临时烧煨几个芋头、番薯充当夜宵填肚的,我也在老家的小村里见过几十次,以90年代到千禧年初常见,我也用家里的炭火盆试过几次。
梅家鹿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每个不过十五文。东京天晓前,酒店多点灯烛沽卖,每分不过二十文,并粥饭点心。
北宋晚期,南宋初期,孟元老《东京梦华录》
这是北宋开封府卖的一部分夜宵食物。
借助作者孟元老的行文,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内脏类的常见食物“肚肺、腰肾”等,价钱呢,“每个不过十五文”。然后,粥饭点心也很常见。
宽泛地说,当时的15文钱是个什么概念呢?
北宋庆历年间(1041-1048),开封一个叫马吉的职业杀鸡人,技艺娴熟,他每杀一只鸡,可以得到工钱10文,每天可以获得数百钱。
都下马吉以杀鸡为业,每杀一鸡,得佣钱十文,日有数百钱。
北宋,刘斧编撰的小说《青琐高议》
下面一则引文,则记录了熙宁年间(1068年 - 1077年)四川九陇县的茶园工人一日所得,60文钱+雇主提供的一些饮食。
各为雇召人工,每日雇钱六十文,并口食在外。
崇宁年间(1102年-1106年),赵宋朝廷的校书省曾雇人誊抄书籍,每月给每人支钱三贯五百文,算下来,每日的工钱约为120文。
每月各人支钱三贯五百文,每日写字二千五百。
这么来看,不同身份、不同工作内容的打工人,工钱不同。
积攒起来,要想在北宋大城来上一份两份夜宵的话,确实有可能。而部分人的日 / 月收入较高,也具备较高频次的消费潜力。
当然,这边有个不足,就是对应时段的开封府物价如何,我们并不知晓。而工人的工钱、夜宵的价钱,有没有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比如灾年的物价腾涌、收入骤减)等,也很难一一找到佐证展开。
冬月盘兔、旋炙猪皮肉、野鸭肉、滳酥水晶鲙、煎角子、猪脏之类,直至龙津桥须脑子肉止,谓之杂嚼,直至三更。
宋末元初,吴自牧《梦粱录》
上面一段引文,写的是南宋临安夜宵。南宋人管夜间外出吃“盘兔、旋炙猪皮肉、野鸭肉、滳酥水晶鲙、煎角子、猪脏”等事为杂嚼。
能吃多晚呢,“直至三更”——三更即23时至次日凌晨1时,与之相对地,前代大部分的普通老百姓因为大环境和条件限制等,很多在23时前就睡了。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说的是冬月一些食物,这也说明,时人的夜宵美食因季节而有所增损。
从上面引文中也能看出,时人所吃的许多食物/食材,在当代的生活中依旧流行。
清朝中后期。
广州等地已出现热闹的夜宵情况,当地的早茶有“一盅两件(泛指一壶茶、两份点心)”的说法,按清末民初的徐珂(1869年-1928年)《清稗类钞》文字记录,则当时的广州消夜(旧写法)也有类似的“一碗二碟”称谓。
其中,碗是汤,碟一为冷吃的荤菜一份,如香肠/腊肠、叉烧、白(切)鸡、烧鸭等;一为热的荤菜一份,如虾仁炒蛋、炒鱿鱼、炒牛肉等。
广州酒楼之肴,有所谓消夜者,宜于小酌,一碗二碟。碗为汤,碟为一冷荤,一热荤。冷者为香肠、叉烧、白鸡、烧鸭之类,热者为虾仁炒蛋、炒蚘鱼、炒牛肉、煎曹白鱼之类。
烧腊(腊肠、叉烧等)、白切鸡、烧鸭、炒牛肉、炒鱿鱼等,今天仍为广东多地的常见食物,喝早茶也好,宵夜大拍档也好,它们都有着自己的拥趸,人气并不弱。
书法家池志澂(1854—1937),大半辈子生活在清朝。
1893年,他曾写过一份文字,名为《沪游梦影》,主叙自己在上海的饮食等多种见闻,其中也提到了清末广东人开的消夜馆,并提到粤式“消夜”的可能来由之一,“广人日仅两餐,夜半则加一餐,故曰‘消夜’。”
消夜馆者,广东馆也,广人日仅两餐,夜半则加一餐,故曰‘消夜’。大小消夜甚多,惟杏花楼、中华园为最。
前面提到的夜宵一碗二碟,《沪游梦影》也有类似的说法。
对此,池志澂给出的文字描述是,“平时小饮可以两客叫一消夜,一客者,冷热两菜也。”
因当时的餐饮竞争也很强,消夜馆/夜宵馆是从另一些时段(深夜时段)和价位(价位低廉)入手,以求生存、发展。
夫番菜馆已较廉于它馆,而消夜则又廉矣。
主要参考资料:
西汉,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
后晋赵莹主持编修《旧唐书·马周传》;
北宋,苏轼《记惠州土芋》《除夕访子野吃烧竽戏作》《和陶岁暮作和张常侍》;
北宋,刘斧编撰的小说《青琐高议》;
北宋晚期,南宋初期,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九,立冬等章节;
宋末元初,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德寿买市》;
宋末元初,吴自牧《梦粱录》;
清朝晚期,徐珂《清稗类钞》;清朝晚期,池志澂《沪游梦影》;
当代,《南方周刊》,吴钩《卖炊饼的武大郞养得起潘金莲吗?|史太Long》。
其他的古人饮食风俗等回答,
很多海鲜不用任何调料直接吃就很好吃,那为什么感觉古代似乎吃海鲜的并不多?
(图片来自网络,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