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导师小全的回答
说句不好听的,我要是买了他们的奶茶说句不好喝,不会调监控把我照片做成公示海报吧?
霸王茶姬这做法真的让人有点唾弃,公示自己员工身份证来安抚客人吗?和胖东来的员工委屈奖来对比,这员工得发1万块安抚都不过分,同是企业,差距显而易见。
这霸王茶姬还禁止这员工三年内不得从事霸王茶姬任何相关工作,那不应该按三年竞业标准给员工付三年补偿工资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霸王茶姬在公示中提到的“三年内不得从事霸王茶姬任何相关工作”这一条款,本身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另外,霸王茶姬在未经离职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公开张贴离职员工身份证号的行为显然涉及侵犯员工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表明,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公示中还提到了“多次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等表述,如果缺乏事实依据或者夸大其词,就可能构成对离职员工名誉的诋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总之,霸王茶姬这波操作真的处处不合理,离职员工有权依据该法律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霸王茶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