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的回答
格力诉米家,「中枪」的是小米?这俩到底啥关系?
一句话概括就是:小米投资的企业投资了被告企业,而被告企业是小米生态链企业之一,格力称小米侵权。
格力在7月10日发文称小米旗舰店出售的小米电风扇对格力构成侵权,而法院判决结果表明其维权成功,要求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但小米回应表示并不知情。
格力继而又回应称小米与侵权方存在股权穿透关系,说明小米公司与侵权相关。
天眼妹发现,格力控诉其侵权的专利是一种电风扇快装底座的实用新型专利,但在售的米家智能直流变频塔扇2已经改成两半组装式底座。
网友们则认为格力此举是「为了流量」,玩的是「文字游戏」;并且质疑为什么既不提及侵权公司,也不提及另一与「京东」有关的被告方?
根据格力发布的信息,天眼妹查到了该案件的开庭公告,原告方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和【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由7家企业和6位自然人共同持股,对外投资12家企业,其中10家仍处于「存续」状态。
据格力称,【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天眼妹查了一下发现确实如此。
不仅如此,【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49家企业中,18家均与小米集团关联。
所以爸爸的爸爸叫?
该案件的另一被告为【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创立于2015年,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是京东的成员之一。
所以大家觉得侵权的到底算不算小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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