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世英雄的回答
看过视频的人应该都很震惊,一个是凶手背着手一步一步凑上来掏刀就往腰上捅,再就是明明有机会受害人为什么不躲不跑...
其实有的时候我也在想,在国内老是单方面的强调社会安全这种政治正确实在是害人不浅,要知道一个国家犯罪率低并不代表就没人犯罪,甚至都不一定能代表犯罪的绝对数量少,毕竟人口基数大了一切率都可以稀释。
而老是强调社会治安好违法必究的恶果就是让普通人对于这类酒彪子垃圾人的社会危害性缺乏直观认知,遇到行为异常的人不知道躲,甚至还要主动上去纠缠,然后往往置置身于险境...
其实包括狗的问题也是一样,绝大多数被狗咬的都是不怕狗主动凑的,怕狗的知道狗咬人厉害,远远的见了就绕路躲着走了,哪还这么容易被咬到...
现代国家暴力机器日趋完善覆盖能力日趋强化的大趋势下,会让一部分人对外部环境产生一种虚假的安全感。个别人甚至还会产生凭恃以法律为代表的社会规则吃定了你的讼棍思维,这是很多血案爆发的背景…
当面对纠纷时,很多人会忘记必要的克制,甚至巴不得把事闹大,然后籍此发泄情绪,或者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就比如发展到另一个极端的碰瓷…
殊不知国家暴力仅仅是国家暴力,它不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神力,它做不到24小时不间断的保护普通人。如果一个人肯承担或者有能力逃避违法的后果,那他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违法犯罪…
法律的强制性只表现在事后追究上,所以它必然是滞后的,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一厢情愿指望法律保护自己是愚蠢的幻想,法律力有不逮的方面归根结底还是要靠人性道德来约束,以及靠个人的小心谨慎来预防…
所以遇到垃圾人,或者行为怪异的人(极可能是精神病人、心理扭曲变态者或者酒彪子),一定能躲则躲,千万别幻想拿法律当挡箭牌,甚至妄想把法律当成收拾对方的武器,法律真保护不了你…
最后,饮酒对于认知的影响我觉得大家也不要被司法审判误导。不是法官认定酒后人还有判断能力可以承担刑责就代表饮酒后的人一定还有自制自控能力的,事实上醉酒的人能干出来的事还真就是颠覆常人认知的。
我从不反对饮酒不影响刑责认定,但我非常反对小学生物老师说的醉酒都是装出来的这种暴论。所以要紧离醉鬼远一点,他说要弄你可能真的就是打算要弄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