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大掌柜的回答
原以为多年包装的收藏家、文化艺术传承者,最终还是变成了资本家,啊不,应该是封建地主老财。
一个古董能解决的问题,偏偏成了马爷口碑下滑的坎,人性的底色到底什么样,在此刻一览无遗了。
查了下公司北京观复文化有限公司资料:
显示参保人数84,这差不多相当于一锅端了啊。
1.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裁员背景、原因很清晰,古董这年头有价无市;而且又搞了好多固投,完全遭不住啊。
2.公司有诸多“法律笑点”。
1)不仲裁成了发工资的条件,可笑!
张先生的介绍,北京观复文化每月的6日是公司的发薪日,但是他的工资目前只发到4月,公司的理由是参与了仲裁所以不能发放5月份的工资,而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员工因为没有参与仲裁,所以正常收到了5月份的工资。
上一天班,老老实实给一天工资,这还有争议?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随意到家?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重大变化有讲究:一般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
如果符合,按照题中提供的条件已经过了一个月了,大概率是按照“N”赔偿;如果证明不了客观条件重大变化,那就是违法解除变“2N”了。
3)集体裁员搞得和玩一样。
裁了80多,满足集体裁员的情况了。
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这样直接单方面裁员,不引起集体仲裁才怪。
3.被裁员工如何维权?
1.集体仲裁;
人数远超10人,可以按集体仲裁走,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这毕竟是在“天子脚下”啊!
2.仲裁无果可以到法院起诉;
如果仲裁没结果,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哪怕最后到高院,也要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
最坏的打算就是申请强制执行啊,不行古董高低还能抵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