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泽曦的回答
令人敬仰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家,约翰·伯格曾说:“在人身上有两种赤裸,一种是物理上的赤身裸体,一种是被当成优美之物凝视的裸像……后一种赤裸是无法脱去的耻辱。”
与崇尚裸像艺术的保守主义者不同,约翰伯格和马克思主义美学学者反对传统意义上的人体艺术,并斥之为对女性最恶毒的美化。他们希望规避借人体艺术之名行苟且之事的现象,进而需要将人体再次细分,区别出为快适的乃至情色的体验而做的人体,以及不为上述目的而做的人体。两者的主要区分是,前者暗含一种将凝视之眼内化,表现出讨好观者情趣的姿态,而非一种客观的,自主的或展现神性的赤裸姿态。
我们需要区分这两种状态,以判断作品是否有问题。那么,这里的壁画艺术到底属于哪种呢?一般而言,具有功能性的或被迫的赤裸状态是没有快适感的,比如哺乳期的妇女形象或赤贫的人。除此以外,画面形象里的神性表现也能冲破快适感,令人感到一种坦然自如的感觉。
显然,这里的画面与神性有关系。我们应当破除对这种形象产生快适感的念头,换句话说这里的问题不属于绘画本身,而是属于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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