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舆情相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近日,长城汽车被南方电网“拉黑”的消息甚嚣尘上。8月14日,中国南方电网发布《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处理公告(编号:【2024】009)》。公告提到,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供货商发生重大失信行为,且影响恶劣”,被列为“不接受投标”。处理期限为24个月,处理措施起计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处理范围为“南方电网公司范围”。长城汽车因舆情事项收监管工作函,此前被南方电网禁止投标2年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