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生持刀伤人案致 3 死 1 伤,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史」,其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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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驴子的回答

精神病这块免死金牌也该摘下来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同年级有个男同学在学校就欺负其他同学,老师、德育处主任以及校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因为这个男同学的爸爸自称是精神病,还时不时的来学校“视察”,手里拿着一个小本子,据说是什么xx证。这都快三十年了,这个问题就跟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样,该彻底正本清源了,不能因为某个个体的特殊性,就用所谓的人道来从轻处理,这反而对绝大部分不存害人之心的人是不人道的。这么多年提出奇葩法条意见的专家们,该干点正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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