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常能打的回答
很明显助长巨婴思维, 提倡喝药有用呗.
这个问题我两年前就说得很清楚了:
因为你是女的,年轻的,死了的,对面就要无缘无故罪加三等,这个说法我觉得无论如何都站不住。如果这么做可行,那等于是在给大家示范:“你看,只要死了, 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谁支持这种观点,什么脏水都往老头身上泼,就是在把更多人往死路上逼。
女孩死了是非常可惜 。但她大三了,成年了,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在这个前提下,社会没有义务把她当巨婴照料。治疗自己的精神疾病,缓解双相情感障碍,处理感情问题,这都是她自己以及她的父母的责任。站在房东的角度,大家都是社会人,履行合同义务就可以了。既然她超出了正常社会人的相处界线对别人恶语相向,那么必然的,也要接受对方唇反相讥的可能性。总不能因为你随随便便寻死,别人就有义务对你无限谦让吧?我还是那句话,谁支持这种观点,就等于在教唆其它心智还不健全的孩子,以极端的方式来解决正常的冲突,甚至以生命去胁迫其它人。看似菩萨心肠,好像富有同情心无限,但说到底害人不浅。
可以点开看看, 有个不大不小的乐子.
大三女孩疑因租房纠纷服毒身亡,房东发长文回应称「是她先骂我的,不会道歉」,如何从法律层面分析此事?
两年前我还说: "死者,只是一个罹患抑郁症,又被这类负面的文化所包围,不幸溺死的可怜人。"
这个所谓的负面文化是什么呢?
归根结底就是巨婴文化, 是你不顺从我,就是在迫害我的思维习惯.
谁把ta变成这个样子的,谁就是杀人凶手;谁刻意给ta们灌输这类价值文化的,谁就是杀人凶手.
不过坦白讲, 我现在已经不这么想了.
这个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
现在希望更多的集美能勇敢起来, 好好学习这一次审判的法律精神.
只要集美们都能为了公平勇敢地喝......喝彩.
这个世界一定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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