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影蓝刀的回答
宣德十年,卫所军仓移交地方官府。
正统二年,军田免正粮归仓,只缴余粮。
嘉靖九年,许民户佃种卫所屯田。
嘉靖四十二年,屯田事务移交地方官府。
崇祯二年,屯田与民田一则起科。
这就是明代卫所军队的『封建权利』被逐步剥夺的过程。
先拿走核心资源:粮食的支配权。
然后削弱军屯的国有属性,把领月粮的屯军变成交田赋的自耕农,把分配给军户的军田变成不管谁种只要交子粒就行的官田。
你猜下一步是什么?
把屯田的管理权从军队转给地方。
换句话说,这些田谁来种,地方上说了算。
也就是说,明朝中后期的普遍情况,根本不是有些自媒体臆想的『军户农奴化』(这意味着封建属性的强化)。
恰恰相反,是自耕农化、『去军户化』。
但这并不意味着军户的负担降低了。
因为屯军不会破产,但自耕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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