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科学基金面青地项目允许博士后变更依托单位,对博后的科研有利吗?

jojo的回答

1.表面浅显点讲,确实是件好事。这个规定发布后,博后申请到的基金一定程度上真正能属于自己,而非属于导师所在的课题组。这就意味着他们去了新单位起码能带着一些经费,经费就是资本,蚊子再小也是肉,好歹不用舔着脸四处求人。

2.但这个规定只是“允许”,而非“强制”。简单点说,这只是给博后们多了一重选择,但基金从属的最终决定权并不是握在他们手里的。很多高校离职的老师,并没有规定上的条条框框束缚,但他们很少能够把基金带到新单位。为什么?学校不放,科研处不放,课题组大老板不放。这个时候你给他们讲规定,有什么用,又没有一条规定说明你正常申请且合乎标准后仍被拒绝该怎么惩罚这些人。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如果直接强制基金充公,而且还是本领域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便有这项规定在,哪个想混圈的博后敢拿着鸡毛当令箭呢?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别看这条规定上了头就和导师硬刚。

3.第一条也说了,能把国自然带到新单位算是一个加分项,对于后续工作开展还是有益处的。但一定要明确一件事:新单位的考核不会因为你把青基带过来就消失,只要你申请到了青基,职称起步可能高一点,但考核一定会是面上。不过这里提醒一下各位,如果考核要求中有几年入账XXX经费的,记得谈的时候让他们把你带过来的基金也算在里面,这个还是比较合理的。

4.之前也有很火的一个问题:博士后该不该申请青基。我的建议仍然不变,除非你天纵奇才,要不然应申尽申!就那么几年时间哎大哥大姐们,和古代科举似的,少一年机会你就老一岁。现在卷的要死要活,我博士课题组师弟师妹都在磨刀霍霍准备发大子刊正刊,你敢和他们一起入场竞争?别总惦记着前人的时代红利,要知道你在后人眼里也是红利受益者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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