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罗的回答
诈骗犯末日到了,真是大快人心。
电话他们有多么的狂妄,现在就有多么的狼狈。之前他们有多么的嚣张,现在就有多么的悲哀呀。

还真的应验了那句话,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现在已经是秋天,也是收获的季节,也是清算的时候。新账老账一起算,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
看了这些被移交的诈骗犯罪嫌疑人,心里很爽也很舒坦。
之前接过诈骗电话,在电话中已经揭穿了他,双方对骂了起来。诈骗分子很狂妄的说,我现在就是在缅北,你也抓不了我。即使你报警也没用,你们拿我没有办法。
听到这句话,气不打一处来。不过这个电话才一个多月过去,现在诈骗分子所期盼的就实现了。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
太过于猖狂,是要付出代价的。

之前大家一直在讽刺战狼,一直在阴阳怪气的说,虽远必诛。可是在今天这句话不再是一句空话,也不再是一句台词。
9月3日,西双版纳公安机关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打击行动首战告捷。详情
近日,在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指挥部署下,普洱公安机关积极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开展边境警务合作,及时向其通报诈骗窝点和人员线索。9月6日,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开展抓捕行动,集中向我方移交涉诈犯罪嫌疑人1207名,以及电脑、手机、手机卡、银行卡等一大批作案工具,打击行动战果不断扩大,对诈骗分子形成持续震慑。
之前抓了269名诈骗分子,今天又抓1207人。不得不说,打击行动的战果在不断的扩大,对于诈骗分子也是震慑作用。对于那些没有被抓的,现在应该是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或者说,他们在寻找机会和时机准备跑路。但真的跑不远,能长生的地方不多了。

这波很少下来,确实能够挫伤诈骗集团的锐气。也进一步打击了他们嚣张的气焰,让他们不再那么猖狂,让他们夹着尾巴做人。
我相信,接下来的时间里,会有更多的诈骗分子被抓获移交回国。也会有更多的诈骗集团和窝点被捣毁。
等待他们的是国内的法律,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以及监狱的高墙。
这些人当中,除了犯越国边境罪,还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渡一时爽,现在也很爽。
诈骗别人一时爽,回来以后蹲监狱,天天都很爽。
不过有句话还是要说,被抓获移交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业务员。幕后金主和骨干成员可能比例较少。

所以,不知道这些涉诈业务员到底图什么。诈骗到的钱,自己只能拥有少部分,或者一分没有。然而我点被捣毁,被抓获的还是业务员。
好处没捞到,还背负了罪名。想去赚大钱,最后沦落为罪犯。
翻山越岭偷渡去,就为了赚个犯罪记录。脑回路真的很清新,也很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