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辛德之名的回答
回答这个问题提了一嘴,“房地产税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哪个更早落地?”是我的一点理解。
两个落地的可能性在最近几年都不大。前天的新闻稿也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落地,也不是最近几年能完成的。更遑论房产税和收入分配。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根本是法制。法制和法治是由区别的。因为市场活动是市场主体成员之间的博弈关系。法律必须反映的是这种博弈关系。
也就是说,法制是基于主体之间的平等博弈关系。而法治是按典治国,典是由上而下,反映的是统治意志。
事实上,一个国家既要有法制,又要有法治。弱化统治意志,那么国家性质没办法保证。忽视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那么社会活力会彻底丧失。
可能大家有注意到通稿的措辞,目前的改革方向仍旧是强调统治意志。通过提高治理效率推进社会进步。
由于社会整体收入增量增速,在可遇见的未来仍旧会减少。这样即使治理效率提高,最多也只能补足体制需求缺口,所以,要想收入分配没有活水。
收不收房产税要看汇率。今年美元计价外债增长很快,而且汇率承压很大。这么高的利息,美元债增长这么快,是什么原因很清楚吧?国内利息这么低,贷款放不出去,对比一下,资本转移很清楚。
而且,金融系统以房产计价占比很高,房产税征收意味着降价,这样金融资产会跌多少?谁都不知道。
这种事情还是要想开一点,毕竟世界秩序正处在一个重组时期。而且,中国经济快速增长这么多年,可能也会有一个顿挫。
现在需要的是重新找平衡点。至于怎么找法,无法是大家一起努力,或是一部分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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